先给结论:来得及,但别指望展会后再补。展前把申请递上去,哪怕先提一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,申请日当天就锁定,这才是最稳的动作。展会现场属于公开场合,产品一摆出来就成了现有技术;法律上确实给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留了 6 个月宽限期,可那是补救条款,不是常规路径,而且它挡不住别人看完抢先申请。
为什么要在开展前把申请递上去
专利的新颖性看申请日。展会上公开产品,等于向所有同行公开了技术方案。展前提交申请,你的申请日在前,之后谁看、谁拍、谁录视频,都不影响你的权利。
时间上完全来得及:实用新型通常 4-8 个月、外观设计通常 4-6 个月下证,但保护是从申请日算起,不是从下证那天算起。展前把材料递进去,展会期间你已经处在申请中的状态了。
按开展时间倒排,动作是这样:
| 距离开展 | 该做的事 |
|---|---|
| 1 个月以上 | 梳理要保护的结构、外观、包装,三类分开定,逐项确认创新点 |
| 2-3 周 | 提交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申请,先把申请日锁住 |
| 1 周内 | 结构改良还没定稿的,先提已定部分,未定部分展后按宽限期处理 |
| 展后两周内 | 把展会期间的改进点补申请,同时把现场证据归档 |
倒排的关键是分清哪几件必须展前递、哪几件可以展后补。同款产品的核心结构,展前一定要递。
宽限期能救什么,不能救什么
专利法给了四种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,其中一项正是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,期限是首次公开之日起 6 个月。广交会属于这类展会。
但它有两个硬限制,必须知道:
- 宽限期只管"你自己的公开不算现有技术",不排除别人看到后抢先申请。别人提的那件会构成抵触申请,照样把你拦下
- 6 个月是上限,不是缓冲期。拖到第六个月再动手,准备材料和答复的时间会被压到底
所以顺序永远是:先申请,再展出。
展会上要留的三类证据
万一展会期间发现有人抄样、拍照、索要样品后仿制,能用的东西只有证据:
- 展位相关:展位租赁合同、参展证、展位号照片
- 时间线:带时间水印的现场照片与视频、当日宣传册、名片交换记录
- 产品本身:展出的实物、样机、样品编号与发放记录
三类材料合起来,能还原"你的产品在这一天已经存在并公开"这件事,后续无论走哪条路,都是起点。
发现被抄了,当场该怎么办
- 先固定,再交涉。拍照录视频、留存对方展位号与宣传资料,别急着当场理论
- 找展会知识产权投诉受理点。大型展会通常设有现场受理窗口,凭权利证明可以申请处理
- 现场只做记录,不做承诺。撤回投诉、当场销毁这类处置,都不该由现场人员口头拍板
需要说清楚的是:参展本身不产生新权利,真正起作用的还是你展前申请的那几件。
常见问题
Q:离开展只有一周,还来得及报吗?
答:来得及提交。一周内可以完成外观设计和部分实用新型的材料准备,先把申请日拿到手,后续再补正。发明类方案时间太紧,只能按宽限期处理,但要承担别人抢先的风险。
Q:展会前产品只在封闭客户圈子里看过,算公开吗?
答:不算。判断标准是公众想得知就能得知,签了保密协议的定向演示不构成公开。
Q:展会上有人要样品,给不给?
答:给之前先签保密协议或明确用途。无约束地把样品和资料交出去,等于提前公开,还可能被反过来拿去申请。
Q:已经参展两年了,现在还能报吗?
答:原方案基本丧失新颖性,但两年里改进过的结构、包装、配件都可以作为新方案报。把迭代点整理出来,比执着于老款有用。
小结
展会的正确顺序是申请在前、展出在后——一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申请日当天生效,成本不高,却能保证展后不被动。宽限期是补救措施,不是可以依赖的计划。真在展会上撞上抄样,先固定证据,再走投诉通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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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由众致知识产权整理,仅供科普参考;不丧失新颖性的具体情形以专利法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当期规定为准。